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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大心

從宥勝教女談幼兒秩序教養



看到這一篇,硬是要講一下。不然在待產,最近都很懶得書寫任何文章啊......


先寫在前頭,我不是譴責宥勝,因為他並不是心理學專業啊,只是藉助他這個例子,他這個例子是我們社會裡很多父母親的縮影,天下父母心,都是想要為孩子好。在此要謝謝他的分享,讓我有機會可以剖析這時候該怎麼做。


我了解為人父母對於規則、秩序、適應社會的重視,只是把這個期待放在兩歲的小孩上面,不只父母很挫折,會充滿親子衝突,連孩子也會感到挫折恐懼和不知所措。


基本上,兩歲的小孩還在自我中心的階段,所謂自我中心的階段就是他們的認知能力從「我想要」、「我需要」、「自我感覺良好」出發,會做的事情都是從自己的角度思考,而不是從他人的感受和期待思考,所以不收玩具、衝突打人等等,都算是一個很自然的事情。


所以在我的親職教養課程中,我往往也會強調,在這個階段不是要「強力」地責難他們,而是同理他們目前的心情和想法,將他們帶開,講述需要這麼做的原因,並且陪他們一起進行。


例如:收玩具,是邀請、陪伴他們收玩具,他們兩歲到三歲的階段通常會需要大人陪伴一起收拾,或是根本無法收心收拾玩具,因為想像的世界還無法中斷。這時候,我們可以調鬧鐘,「時間到了要一起把玩具放回玩具的家喔」,假裝遊戲--拿著玩具盒子「哇垃圾車來收垃圾了,快把垃圾放進來」。我同意秩序感的建立,但這往往要四歲之後,才能比較穩固、獨立地完成,且如果有預告、並且有清楚的疆界,會比較容易執行。


例如:兩到三歲的孩子,他們因為玩具被剝奪或目的未達到而想要攻擊,我會先將他們的需求說出來,「因為沒有拿到所以覺得很難過又很生氣,所以想打人」,並且重申「但我們不能打人」,那我們一起在旁邊很生氣一下吧。等孩子情緒比較穩定時,再帶著孩子說,那我們仍需要跟被打的人說「對不起」,孩子不一定能做到,但大人可以示範,意思到了、示範作用,比較重要。


我要強調的重點有幾項:

1. 兩歲到三歲是屬於自我中心的階段,其實整個幼兒期都是,只是現代幼兒發展比較快,所以顯得四歲以後,較能夠同理他人的處境,但每個孩子的心理發展階段有快有慢,建議家長多觀察,而不是立即要求孩子做到同理他人、遵守規則的狀況。


2. 基於此,兩到三歲時的規則需要有彈性,他們有做不到的可能性,做不到時,大人表達理解他們的做不到,也有助於他們可以理解自身的情緒和想法,可以促進孩子對自我內在的理解與表達能力。


3.避免用強力、暴力的方式促使孩子就範,這是在任何階段我都會盡量避免,但我知道有時候家長累壞了,沒關係,因為我有時候也會如此。當這樣時,我們就需要休息,休息夠了,耐心才會回來。


為何我會強調避免用強力、暴力的方式,是在於孩子就範了,不是出自於理解自己的行為必須如此,而是出自於恐懼,他的內在控制能力仍不足,不這麼做、或這個做的原因是擔心懲罰,而不是認同,將來,若這個懲罰不再,那孩子還是無法有自控力的。就如同,很多人長大了,還是不收拾自己的房間啊,那是因為小時候都是被強迫的,將來自由了,誰要做啊~(茶)

況且,父母毀滅式的情緒,會讓孩子心裡面有很深的恐懼,另一個影響就是孩子很難因為內在滿足,而進行到下一個階段,反而會因為內在恐懼有退化的行為而顯得更難真正的長大。


所以啊~~宥勝啊,雖然我很喜歡你,但拜託你以後不要再用這個方式教蕾蕾收拾玩具了,她需要的是大人陪她一起收拾,建立秩序感,但可能有時候玩到欲罷不能或耍賴不想收,這時候得用哄的,暫定休息一下的時間,讓孩子適應一下再收。避免把她的小世界給毀滅掉,她這樣就範也是出於恐懼,不是出於理解,對孩子的自我發展和獨立性會有影響。而且,相信我,出自於父母日積月累的同理、陪伴、收拾玩具的秩序感,差不多到三歲半,她語言發展、認知能力都更好時,對收拾玩具這點,她會做得更好的。


其實這一個例子,還反映了華人社會幾個深層的問題,一個是擔心把孩子寵壞變成巨嬰,但是另外一方面,威嚇式的教養,卻又容易將孩子內在自我給毀滅,無法真正長成一個成人,這也是「非典型心理日常」其他治療師常強調的,華人內在的確常藏了一個巨嬰,這也是為何與西方強調人權的社會相比,西方的孩子情緒較為成熟與獨立的原因。因為我們在教養過程,往往忽略了情緒發展的形塑,而用強力壓制的方式去驅使孩子就範。


但我也要說,過度的尊重缺乏界線規則,跟缺乏尊重過度強調界線規則都不是好事,做父母本來就是門很難的功課,任何出手都反映了我們自己內在及我們成長經驗的軌跡,反覆檢視並非是要譴責任何人(不管是自己、伴侶或是原生家庭父母),而是讓自己有重新成長、再次修通自已的機會,我們就一起努力吧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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